一、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制定全市統計政策、規劃,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和管理全市各類統計調查制度,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地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建筑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教育、衛生及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公共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類統計監測評價,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六)依法制定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審批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和推進各部門、各行業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七)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全程質量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組織實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統計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和開發應用,協調和指導全市現代化統計體系建設。
(九)落實全市統計法治監督責任,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市統計信用體系建設。
(十)加強和推進統計隊伍建設。
(十一)受省統計局委托,管理省統計局鹽城調查局。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機關內設機構9個:辦公室、統計執法監督處(政策法規處)、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與核算處(統計設計管理處)、工業統計處(能源資源環境統計處)、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貿易外經統計處、服務業統計處、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處、機關黨總支。
直屬單位3個:鹽城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鹽城市統計計算中心、鹽城市統計調查中心。
代管單位1個:江蘇省統計局鹽城調查局
三、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鹽城市世紀大道21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聯系方式:0515-86660713
單位負責人:高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