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三農”工作發展戰略,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標準化生產及建設工作。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承擔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及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推廣休耕輪作提高耕地地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制定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地方標準并按規定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相關許可與監督管理。負責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督辦重大農業案件的處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協調海洋漁業生產安全搜救工作。組織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種子、農機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央、省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對外交流、農業利用外資、農業“走出去”、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指導開放型農業發展,協助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二、機構設置
機關內設機構26個:市委農辦秘書處、辦公室、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綜合處、政策與改革處、財務審計處、鄉村產業與合作經濟處(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招商處)、農村社會事業處、市場與信息化處(對外交流合作處)、科技教育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種業管理處、種植業處(農藥管理處)、畜牧業處、獸醫與屠宰管理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辦公室)、漁業處(水生生物保護與管理處)、漁政監督管理處、農機行業發展處、農機監督管理處、農田建設管理處(灘涂資源管理處)、項目監督評價處、扶貧規劃處、扶貧開發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干部處)、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19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農業信息中心(互聯網農業發展中心)、糧油作物技術指導站、經濟作物技術指導站、蔬菜技術指導站(蔬菜研究所)、植物保護站、耕地質量保護站、農業環境監測站(農村能源管理站)、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畜牧獸醫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業機械技術推廣中心(農機行業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站)、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農機節能與維修技術指導站)、水產技術推廣站(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蠶桑技術指導站、果樹技術指導站(果樹病蟲測報中心)、農業資源開發規劃設計與評審中心、林蠶種苗服務中心、糧棉原種場。
三、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鹽城市亭湖區文港中路106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聯系方式:0515-88269612
單位負責人:施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