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行政措施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根據國家、省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環境衛生標準,依法管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審批與管理市容環境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
(四)依法承擔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職責。依據市政府有關規定確定的執法范圍、區域,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市管范圍、跨區域及重大復雜違法違規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統一指揮、協調調度市轄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開展專項整治和重大行政執法活動。負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五)參與城市規劃中涉及市容項目的論證。參與市區建成區車輛停放秩序管理。指導全市戶外廣告設置、建筑亮化建設等市容管理工作。
(六)參與城市規劃中涉及環境衛生項目的論證。指導全市城鄉垃圾分類,道路清掃保潔和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建筑垃圾、餐廚廢棄物管理等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工作。
(七)宣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普及城市管理知識,提高市民城市意識,促進市民養成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
(八)指導、協調、監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九)按照職責分工承擔市級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工作。
(十)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代管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機關內設機構8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許可服務處)、市容管理處、環境管理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人事處。
直屬單位6個:鹽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鹽城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鹽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處、鹽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置管理處、鹽城市城市亮化與戶外廣告管理中心、鹽城市垃圾分類管理中心。
三、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鹽城市毓龍東路31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聯系方式:0515-86665618
負責人:樊 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