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為適應鹽城市自然災害防治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健全自然災害救助體系、規范救災運行機制,提升救災救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現代化水平,切實增強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害處置保障能力,市應急管理局牽頭開展《鹽城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經前期自然災害風險基礎調查、風險評估和多輪研討,按程序廣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并由專家論證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實施。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鹽城市行政區域內遭受自然災害時市級層面開展的災害救助等工作。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澇、干旱等水旱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高溫、雪災、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風暴潮、海浪、海嘯、海冰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
三、主要內容
《預案》修訂后共分為十章,其中: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組織指揮體系;第三章災害救助準備;第四章災情信息管理;第五章應急響應;第六章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監督管理;第九章附則和第十章附件。與原預案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總則。補充最新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豐富編制依據,進一步明確本預案適用范圍,完善工作原則,銜接最新應急管理要求。
(二)組織指揮體系。調整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成員單位,確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為全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統籌指導全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明確了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事機構為鹽城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明確辦事機構的主要職責。
(三)災害救助準備。主要調整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災害準備階段的職責,強調各涉災部門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職能。
(四)信息管理。在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中進一步規范災情管理各項要求,壓實報災主體責任。細化災情報告程序,明確災情信息應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匯總上報,特殊緊急情況下(如斷電、斷路、斷網等),可先通過衛星電話、北斗短報文等方式報告,后續及時通過系統補報。
(五)應急響應。增加了自然災害發生后,災害發生地政府先期處置的工作措施。將原預案1.5響應分級調整至4個級別響應啟動條件,對4個級別響應狀態下的工作措施進行了補充完善,針對處置的關鍵環節,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
(六)保障措施。物資保障提出優化救災物資儲備庫和產能布局,完善倉儲條件和設施功能,提升儲備能力,強調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加強救災物資保障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四、常見問題解釋
1.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幾個級別?如何啟動?
答:應急響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級別,一級為最高響應級別。啟動響應依據災害造成的死亡和失蹤、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人數、房屋損毀情況、干旱救助需求等指標綜合判定。具體由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根據災情評估結果,按程序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2.災情信息應該如何發布?
答:災情信息發布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傳統媒體及所屬新媒體、應急廣播、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重點新聞網站或政府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渠道及時向社會發布,保障公眾知情權。
3.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受災群眾能獲得哪些災后救助?
答:災后救助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過渡期生活救助:保障受災群眾在安置期間的基本生活;(2)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持,幫助群眾重建家園;(3)冬春救助:解決受災群眾在冬春期間的基本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