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進一步促進我市大病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結合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調整我市大病保險納入口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圍繞剛出臺的《通知》,就相關問題作以下解讀。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醫保部門持續推進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日益完善,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從最初的幾百種擴大到現在的三千多種,保障門類從最初的住院擴展到現在的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門診罕見病、國家醫保談判藥雙通道藥品和大病保險等,居民醫保另外還增加了糖尿病、高血壓“兩病”用藥保障以及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參保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獲得感不斷增強。但也要看到,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醫療技術的更新換代和醫療保障的持續深入,基金支出不斷增長,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基金運行壓力加大,部分地區出現基金運行緊平衡情況。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有力緩解了因病致貧返貧現象。大病保險籌資主要來源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同時大病保險基金超支部分也是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進行彌補,兩方面進一步加大基金運行壓力。省政府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文件明確基金累計結余不足的設區市可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調整政策,我市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以及參照省內其他市做法,予以優化完善大病保險政策,進而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進一步筑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網,讓更多的人民群眾受益。
二、《通知》對納入口徑有什么調整?
非急診搶救且未經市內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診手續的臨時外出就醫參保人員,市外發生的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50%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