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長俊: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同志們:
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首先請允許我代表主辦方向新聞界和社會各界朋友長期以來對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關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再過兩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年消費維權的主題是“共筑滿意消費”。值此機會,向在座的各位記者朋友,并通過你們向全市廣大消費者致以節日的問候!
2024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開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們緊緊圍繞“激發消費活力”這一年主題,用足市場監管“工具箱”,打好消費維權“組合拳”,深入推進“滿意消費長三角”專項行動,不斷優化市域全行業“特色鹽城”放心消費環境,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均取得顯著成效,為提振消費信心、促進市場回暖、助力全市經濟運行保持總體平穩做出了積極貢獻。
今天,我們召開鹽城市“3·15”新聞發布會,主要是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情況,消費維權領域司法審判、公益訴訟等工作情況和典型案例。
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有: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陳德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唐艷玲,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錢亞祥,市市場監管局四級調研員朱月明,我是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姚長俊。
下面,進行第一項議程:請市市場監管局陳德美副局長發布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2024年工作情況及2025年工作安排。
陳德美:各位記者朋友,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出席新聞發布會的各位記者朋友、各位同志表示熱烈的歡迎,對大家長期以來對鹽城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的關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根據發布會的議程安排,由我向大家通報一下我市消費者權益保護2024年工作情況及2025年工作安排。
一、2024年我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情況
2024年,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場監管局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激發消費活力”,保安全、護公平、提品質、促共治,扎實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人民群眾在消費領域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我市在全國百城消費者滿意度測評中列第十七位。
一是堅持質量第一,賦能消費品質升級。深入開展石油機械產業鏈“12368”質量提升行動,推動完成質量攻關項目4個,解決質量技術問題356個,有關做法入選2024年全省質量強鏈優秀成果。有序推進標準提升牽引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主導和參與制修訂各類國家標準43項、地方標準40項。扎實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有機產品認證經驗做法入選全國“有機產品認證區域化建設服務強企強鏈強縣”16個優秀實踐案例,系全省唯一。組織開展“2+9+N”檢驗檢測服務產業鏈優化升級行動,開展技術幫扶62次,解決產品質量問題48個,攻克技術難題3個。2024年,我市共有14款產品入選“江蘇精品”、6家優質地方特產入選第四屆“江蘇好禮舒心相伴”江蘇特色伴手禮,“鹽城品牌”逐漸成為享譽全省乃至全國的亮麗名片。
二是加強綜合治理,守牢消費安全底線。開展校園食品、肉類產品和“蠟瓶糖”等安全整治行動,整改問題隱患424個,查處案件2179件。完善全市1.25萬家藥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監管對象庫,開展“兩品一械”抽檢1560批次,查處違法案件259件。組織34類工業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完成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1010批次,對138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電子計價秤專項整治,先后查獲“鬼秤”110臺,立案查辦108起,有效解決電子計價秤缺斤少兩、計量作弊等人民群眾“關鍵小事”。部署開展燃氣安全、電梯安全、鍋爐“大容小標”等專項整治,檢查特種設備2543臺,整改風險隱患1423個,舊標準鋼瓶更換率實現100%。全市297臺老舊電梯通過超長期國債支持更新申請,獲批資金4455萬元。我市萬臺特種設備持A證率達4.85,位列全省第一。去年我市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和特種設備領域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是注重權益保護,推動消費環境優化。深入開展“滿意消費長三角”專項行動,東臺市德潤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阜寧縣馬家蕩旅游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入選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承諾聯盟成員單位。大力開展“明標識、細承諾、真履行”活動,1.21萬家經營主體做出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退件數量達1.69萬件,涉及金額達438.5萬元。建立健全在線消費糾紛調解機制,全市發展ODR企業(指通過12315平臺提供消費糾紛在線解決服務的企業)201家,ODR企業發展質量達57.50%,位列全省第二。成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服務中心,舉辦“消法新十年”消費維權沙龍活動,連續開設“消費維權·每周一答”專欄23期,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消費糾紛問題專業指導。12315熱線全年受理消費者各類咨詢投訴舉報8.9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44.76萬元。12315效能量化評分位列全省第二。
四是強化監管執法,規范消費市場秩序。制定實施《公平競爭審查程序規定》,落實“四把關”審查機制,審查政策措施1100份,會審重大政策措施309份,督促整改文件73份,查處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55件。濱海某醫院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入選省局反不正當競爭“守護”行動典型案例。推廣應用移動電商智慧監管系統,建立風險監測模型249個,觸發形成違法線索445條。我市移動電商綜合監管新模式,被列入市場監管總局科技項目落地標桿實踐案例。加大廣告監測力度,查處違法廣告案件206件,廣告違法態勢感知能力不斷提升。扎實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統籌推進轉供電(水)環節收費、汽車銷售、電動自行車等專項整治,查處各類經濟違法案件4330件。其中,查辦的“5·08”制售商標侵權化妝品案件,涉案金額超億元,被市場監管總局掛牌督辦。
二、2025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國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的啟動之年,做好消費維權工作意義重大。今年,全市消費維權的主題是“共筑滿意消費”,我們將圍繞年度主題,重點開展五項行動,讓廣大消費者樂享品質消費、安全消費、舒心消費、誠信消費,著力以消費的可持續增長有效促進全市經濟穩健運行、穩中向好。
一是實施消費供給提質行動。梯次培育質量強國建設領軍企業,大力推廣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引導企業加強質量技術攻關創新,年內力爭獲評1個省長質量獎、8個江蘇精品。大力實施重點產業鏈標準穩鏈工程,聚焦低空經濟、光伏行業等領域,大力培育標準創新企業,實現關鍵核心技術和生產裝備自主可控。
二是實施消費秩序優化行動。圍繞消費者投訴集中、社會反映強烈的計量作弊、職業閉店、惡意索賠、假冒偽劣、消費欺詐等突出問題,強化民生領域監管執法,扎實開展“守護消費”鐵拳行動,嚴厲查辦一批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定期向社會公布典型案例,持續釋放警示震懾效應。
三是實施消費維權提效行動。探索推進消費投訴源頭減量“一件事”全鏈條治理,開發投訴舉報大數據分析預警系統,穩步開展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工作,全面實行“社會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多元調解機制,積極推進“訴轉案”案件查辦,切實讓消費糾紛化解跑在投訴前端。
四是實施消費環境共治行動。組織編制食品安全、產品質量、虛假宣傳等領域《合規性指導意見書》,充分發揮信用約束、媒體監督、消費者參與作用,全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合規體系、開展自查自檢、改善售后服務。積極探索異地異店無理由退貨,提升線下無理由退貨的覆蓋面和兌現率。
五是實施消費品牌培塑行動。深入開展“放心消費在鹽城”等系列體驗活動,組織鹽城市第五屆伴手禮評選,精心打造省級消費教育體驗站,培育一大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場、放心網店、放心餐飲、放心景區,邀請消費者代表近距離體驗企業產品和服務,增強溝通信任,提振消費信心。
姚長俊:現在進行第二項議程:請市中級人民法院唐艷玲專職委員發布2024年市、縣兩級人民法院消費者權益保護審判工作情況、典型案例。
唐艷玲:2024年,鹽城兩級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妥善審理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有效兼顧消費者與經營者合法權益,倡導健康理性消費、依法合理維權的理念,促進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為優化法治營商環境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案件總體情況
(一)案件審理情況
2024年,鹽城兩級人民法院共受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1405件,同比下降18.03%,審結1350件,其中調撤754件,調撤率55.85%。從案由分布看,服務合同類糾紛870件,占比61.92%;買賣合同糾紛462件,占比32.88%;產品責任糾紛73件,占比5.2%。
(二)案件呈現特點
1.涉日常生活日用品類糾紛成訴的較少。該類案件標的小、爭議不大、易調解,大多均能在訴前調解階段快速處理完畢。如響水法院2024年所有涉消費糾紛案件均在訴前調解階段化解,無一進入訴訟程序。
2.高價值消費和服務案件增多。如房屋買賣、房屋裝修裝飾用材、教育培訓、二手車買賣(豪華車)、健身消費等。房屋買賣中爭點集中于逾期交房、虛假宣傳。房屋裝修裝飾主要為材料、電器存在以次充好或質量問題。教育培訓類,多是承諾考試不合格退還一定的學費,但培訓機構后來不履行承諾、對學員的退費要求推三阻四。二手豪車買賣領域,主要表現為,購買人主張二手車商故意隱瞞車輛曾經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
3.涉線上消費糾紛多于線下消費。線下購物的消費者維權案件少,涉線上購物的案件較多,除了幾大類平臺外,近年通過微信、抖音等程序購物也逐漸盛行。另線上消費還涉及個人信息的泄露與保護。
4.職業打假人案件多。如開發區人民法院轄區的高某某,2024年提起的訴訟占該院當年度審結的消費維權類案件數的42.11%。
二、工作經驗做法
(一)多走一步,延伸司法為民觸角
基于涉消費訴訟案件多為小標的、矛盾小的特點,為快速化解爭議,減輕當事人的訴累,鹽城兩級人民法院實施消費者權益案件快立快審快執計劃,轄區內各基層人民法院均在其訴訟服務中心、派出法庭設立消費者維權服務崗,開設消費者權益案件“綠色維權通道”,并視情況納入小額訴訟或簡案辦理范疇,加強上門辦案和巡回審判,鼓勵網上立案,將執法辦案深入一線就地化解矛盾糾紛,為消費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對于符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堅決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一審終審,提升案件的審理效率。
(二)向上提能,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2024年,鹽城兩級人民法院持續加強消費領域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找準司法服務保障擴大內需戰略實施的著力點,促進消費升級和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針對“新型消費”發展迅猛、新型消費者權益糾紛頻發的現狀,依托市中院法官會議等平臺,梳理新類型案件的審理難點、要點及常見問題,就爭議問題積極交流溝通。召集專家、學者討論典型案件,深入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問題,尤其是涉及房屋買賣、裝飾裝潢等專業性較強的領域,引入專家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進一步查清事實,豐富和細化裁判規則,統一裁判尺度,明晰裁判標準,提升新型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訟的裁判能力,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升級。
(三)聯動協作,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組織聯動,打好“組合拳”,探索推動建立維權聯動機制,合力推進消費糾紛前端治理、多元化解,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訴前,確保消費者維權工作的成效。持續深化法官進網格等工作,暢通糾紛受理調處渠道,為消費糾紛投訴和化解建議提供精準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真正實現消費糾紛訴前多元調解和高效解紛,促進實現整體聯動、一體化運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新格局。連續多年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檢察院在3.15前夕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工作情況、發布典型案例、宣傳法律知識,并通過鹽阜大眾報、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全文通稿宣傳,引導經營者誠信合法經營、消費者理性消費依法維權。
(四)出臺文件,護航食品全鏈條安全
2024年初,市中院制定出臺了《為食品安全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該《意見》共13條,對“一老一小”食品安全采取特別、特殊保護措施,強調食品源頭治理,堅持以“穿透式”審判思維審理涉農產品、水產品及家禽類食品安全侵權案件。對于食品標簽說明書上不影響食品安全的標識僅認定為瑕疵,不支持懲罰性賠償訴請,但需向商家反饋并督促在一定時間內采取整改措施。對現制現售散裝食品、網絡餐飲的安全區別適用審查方法。《意見》還對公益訴訟是否支持懲罰性賠償訴求、與各相關單位聯動等作出規定。堅定不移地支持群眾合法正當的消費權益,加大對食品安全的全鏈條保護力度。
此外,對大多數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因其標的小、爭議不大,我們將持續加大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力度,降低維權成本,在立案、審判、執行等各方面為其提供便利,提高訴訟效率。
下面由我宣讀2024年度兩級人民法院審結的典型案例,由于時間關系,今天發布會現場我就宣讀一則案例,典型案例全文我們將在鹽阜大眾報、市中院微信公眾號發布。
有意購買不達標食品 合理訴求范圍仍支持
【基本案情】2023年11月24日,王某通過微信向孫某購買了某品牌咖啡6盒(凈含量:20克*15包),包裝盒背面宣傳:該咖啡有治療高血壓及增強免疫力等功能。王某收貨后,自行委托鑒定,報告顯示咖啡中含有國家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物質,王某遂提起訴訟,要求退一賠十。另查,王某近年來以購買相同類似的產品為由多次向多地商家索賠并提起訴訟。
【裁判結果】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王某系明知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購買,但結合庭審查明其同時期并未購買同類商品的事實,認定了案涉咖啡數量沒有超出合理生活需要,根據司法解釋規定,其懲罰性訴求應當得到支持。為使矛盾糾紛徹底化解,法官多次做調解工作,最終達成由孫某向王某一次性支付約價款3.3倍賠償金的協議。
【典型意義】對于“知假買假”行為如何評價、是否應當支持懲罰性賠償的訴求,司法實踐中觀點不一。202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食藥品懲罰性賠償解釋,規定在合理生活需要范圍內支持購買者的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本案中,王某系“知假買假”,但經庭審調查,案涉商品數量并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費需要范圍,故支持其懲罰性賠償的訴求。本案裁判明確了人民法院堅持在“生活消費需要”范圍內支持“消費者”關于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的立場,既保護了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維護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也凈化了市場經營秩序。
姚長俊:現在進行第三項議程:請市檢察院錢亞祥副檢察長發布2024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工作情況和典型案例。
錢亞祥:2024年,鹽城市檢察機關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難,積極回應社會對消費環境的普遍關切和更高要求,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犯罪,扎實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辦理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成效。
一是始終保持嚴懲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共辦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27件,其中批準逮捕11件35人,提起公訴16件23人。二是提升公益訴訟檢察效能。2024年以來,共立案辦理食品藥品安全、虛假廣告等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51件,同比上升64.52%。共制發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27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5件。三是凝聚消費者權益保護合力。組織開展“食藥安全冬季行動”、新業態食藥安全、偽劣滅火器整治等專項行動,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與行政機關建立銜接協作機制,推動區域協同治理。借助數據賦能,研發大數據模型,挖掘潛在公益損害線索,助推個案辦理向類案監督轉變,實現面源問題治理。借助“益心為公”志愿者等社會力量輔助檢察辦案,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
為節約時間,下面由我選讀一則鹽城市檢察機關2024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檢察院督促規范處方藥銷售市場秩序行政公益訴訟案
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轄區內部分零售藥店存在線上線下違規銷售處方藥、執業藥師“掛證”不在崗履職等違法情形。檢察機關通過構建法律監督模型,利用大數據精準發現潛在問題線索,依法向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推動全區層面開展專項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對30余家零售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問題進行處理,對掛證的“影子”執業藥師依法收繳注冊證。該案獲評2024年度全省檢察機關“六長出題”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有關做法被寫入省檢察院工作報告。
檢察機關貫徹落實系統思維、推進訴源治理,強化協同共治、集聚公益保護合力等辦案理念,充分彰顯了全市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方位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堅定決心。
姚長俊:現在進行第四項議程:請市市場監管局朱月明四級調研員通報2024年度市場監管領域十大典型執法和維權案例。
朱月明:大家好,現在由我通報2024年度市場監管領域典型執法和維權案例,為節約時間,我選讀部分案例。首先通報一則執法案例:王某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化妝品案。
【基本案情】2023年8月28日,根據舉報,鹽城市市場監管局與鹽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王某的淘寶網絡店鋪倉庫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倉庫內有一批(最小包裝銷售單元)均無中文標簽的化妝品,用于當事人淘寶網絡店鋪對外銷售發貨。當事人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化妝品共68類、17191支(盒/瓶),貨值金額74.66萬元,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進口化妝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標簽,也可以加貼中文標簽”的規定,鹽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五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并可以沒收專門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五)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化妝品”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化妝品16898支(盒/瓶),罰款230余萬元的處罰決定。
【典型意義】化妝品安全關乎群眾健康,來源不明的進口化妝品存在巨大安全風險,稍有不慎易使美容變毀容。隨著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網絡購物已成為消費者購買化妝品的重要途徑。然而,網絡市場的匿名性、跨地域性等特點,為違法經營者提供了可乘之機,也給監管帶來了挑戰。此案的查辦表明,市場監管部門能夠有效運用現場檢查、網絡巡查等手段,對網絡銷售化妝品市場進行全面監管,確保網絡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下面再通報一則消費維權案例:未成年人網絡游戲充值消費糾紛案。
【基本案情】2024年5月10日,徐女士來到射陽縣消保委投訴,發現12歲的兒子通過外婆的手機注冊了兩個游戲賬號,瞞著家人多次充值,用于網易公司開發的“某派對”競技手游和騰訊公司開發的“某榮耀”游戲,已在網易游戲充值9190元,騰訊游戲充值1061元。經過射陽縣消保委反復交涉,5月15日,網易平臺與徐女士達成協議,徐女士承擔20%責任,平臺按充值金額80%退款7362元。5月25日,騰訊平臺與徐女士達成協議,徐女士承擔30%責任,平臺按充值金額70%退款742.7。
【典型意義】《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家長應加強未成年人的行為監管,如發現孩子有大額充值偷玩游戲等與年齡不相符合的行為,應保存證據,及時與游戲平臺溝通或向消費者維權部門投訴,從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姚長俊:下面,進入提問環節,我們的話題現在就交給現場的記者朋友們,請大家自由提問。
新華日報:請問:電梯安全事關百姓切身利益,是一項涉及面寬、影響面大、關注度高的民生問題,請問近年來,市場監管局在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監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朱月明:電梯是百姓“安全出門第一步,平安到家最后一程”,市場監管部門一直把電梯安全監管作為履職盡責的底線。截至現在,全市總共有6.04萬臺電梯,其中用了15年以上的老舊住宅電梯有1013臺。針對老舊住宅電梯的安全問題,主要做了以下幾件事:一是盯緊日常監管。我們通過信息化手段,把全市電梯納入“一網統管”,從安裝登記、日常維保、檢驗檢測、應急救援、到最后停用,全程監管,一臺不漏。為了不斷提升電梯維保質量,我們重點打擊虛假維保違法行為,通過指定管轄、交叉互查、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形成高壓嚴懲態勢,全市去年查辦了93起相關案件。二是壓實主體責任。我們把電梯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范圍,督促其建立老舊住宅電梯的風險管控清單,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日常巡查頻率,及時更換電梯零部件,全面落實電梯安全主體責任。三是推動更新改造。從2023年開始,我們針對投入使用時間長、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的住宅電梯開展安全風險評估,582臺老舊住宅電梯的隱患問題全部整改完畢。我們采取“政府補一點、居民出一點、維修資金支持一點”的辦法,對大市區77臺老舊住宅電梯實施了更新改造。去年,我們還抓住超長期國債機遇,爭取到了4455萬國債資金,全市297臺老舊住宅電梯將拆舊換新。四是做好電梯地方立法。我們牽頭起草了《鹽城市電梯安全條例》,已經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主要從倡導文明乘電梯、保障治理資金、壓實主體責任和把好土建質量關這四個方面重點發力,給老舊住宅電梯安全加上一層法律保障。請廣大市民放心,我們市場監管部門一定會履職盡責,創新實干,擔當作為,努力讓大家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中國江蘇網:請問:目前在食品、藥品領域“知假買假”行為,人民法院是如何裁判的,是否支持其懲罰性賠償的訴訟請求?
唐艷玲:這位記者朋友你好。“知假買假”其實并不是法律概念,在食品、藥品領域是指購買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是假藥劣藥仍然購買并維權索賠的行為。目前社會各界對是否支持“知假買假”存在不同認識,長期以來司法實踐中也存在不同觀點,一種觀點是,“知假買假”者系以牟利為目的,其在利益驅動下、在短期內、連續多次實施購買行為,再以維權之名提起訴訟要求多倍賠償,系惡意高額索賠,故不應其懲罰性賠償的訴訟請求。另一種觀點是,雖然“知假買假”者是明知食品、藥品不符合安全標準仍購買,且為了獲得多倍賠償,但該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對于督促、警示生產者、經營者生產銷售安全食品、藥品起到了震懾作用,事實上也起到了凈化市場的作用,故應當在一定范圍內支持其懲罰性賠償訴求。
202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完善和細化規范“知假買假”的規則,統一了裁判尺度,也避免了上述的爭議。
一是明確生產者或者經營者對購買者“知假買假”承擔舉證責任。
二是規定連續購買索賠的懲罰性賠償金計算規則。就是在購買者連續購買同一經營者的同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后起訴要求對每次購買食品數量單獨計算懲罰性賠償金的,按多次購買相同食品的總數,在合理生活消費需要范圍內支持“知假買假”者懲罰性賠償請求。如果是分開起訴,也是要考慮之前已經訴訟的情況,保護的范圍是一樣的,并不會因為不同訴訟策略而獲得更大利益。
如果購買者起訴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勝訴后,生產經營者仍繼續生產經營相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因沒有實現遏制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目的,購買者再次購買索賠的,仍應在合理生活消費需要范圍內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直到生產經營者糾正違法行為為止。
無論是國家立法層面,還是我們的司法裁判,其最終目的就是遏制違法行為、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打假”的盡頭應當是“無假可打”。
鹽阜大眾報:問今年2月份,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印發了《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請問檢察機關今年在優化消費環境方面有哪些重要舉措和工作打算?
錢亞祥:今年,我們主要通過四項工作助力全面優化消費環境。一是以最高檢部署的“食藥安全益路行”專項行動為抓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四個最嚴”工作要求,聚焦食品非法添加問題、食用農產品安全、互聯網新業態食品藥品安全、預制菜問題整治、特定場所餐飲安全、違規銷售處方藥及禁售藥等開展檢察監督,高質效辦理一批案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二是繼續深入推進“六長出題”工作,主動提請兩級黨委、政府等領導為檢察工作“出題”,借勢借力解決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更快更好回應群眾關切。三是堅持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在行政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全方位、全流程做好訴的確認,做到應訴盡訴,著力實現立案精準、辦案精細、效果精優。四是做好“以案釋法”工作,通過發布典型案例、開展普法宣傳、舉辦法治課堂等方式,提高經營者守法意識和消費者維權能力,強化部門協作、推動社會共治,合力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姚長俊:由于時間關系,現場提問就到這里。如果記者朋友們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在會后與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相關負責同志進行交流,同時可以參閱發布會提供的有關材料。
各位記者朋友,消費品質量事關民生福祉改善,事關消費持續增長,事關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升消費品質量,是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必答之題,是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必由之路,是實現企業健康長遠發展的必修之功,也是滿足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必然要求。我們希望各級媒體圍繞“共筑滿意消費”年主題,與執法、司法和相關職能部門攜手并進、多元共治,充分發揮宣傳推介、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針對計量作弊、職業閉店、惡意索賠、消費欺詐等突出問題開展消費監督活動,全面推介我市消費維權和消費環境建設的特色做法和成功案例,通過宣傳先進典型,曝光行業黑幕,進一步樹牢正確輿論導向,引導全市形成綠色消費、數字消費、健康消費、文明消費的新風尚。全市執法、司法等職能部門也將持續加強消費領域執法、司法工作協同,著力規范消費市場秩序,深化放心消費創建,不斷筑牢加大放心消費創建力度,不斷營造安全放心、質量放心、價格放心、服務放心、維權放心的消費環境,努力讓更多老百姓能消費、敢消費、愿消費。
本次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再次感謝各位記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