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為加強鹽城市港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體制和機制,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規范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安排,市交通運輸局牽頭開展《鹽城市沿海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經過基礎調查、風險評估和多輪研討,按程序廣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經省市港口專家論證把關,商請市應急管理局開展銜接協調審核,并由市司法局進行了法律審核,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共九章73款,分為總則、組織指揮機制、風險管控監測與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保障、監督管理、附則、附件。
1. 第一部分總則。主要明確編制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事故分級、工作原則、預案體系、現狀及風險分析。
2. 第二部分應急組織指揮機制。主要明確指揮機構、辦事機構、現場指揮部等構成與職責、專家組、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港口危險貨物經營單位主要職責等內容。
3. 第三部分風險管控、監測與預警。主要明確了風險管控、監測、預警,預警分級、預警信息內容、預警措施、預警變更和解除等內容。
4. 第四部分應急響應。主要明確了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協調、應急處置、事故現場處置措施、信息發布、應急結束等內容,重點明確港口危險貨物泄漏事故、火災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碼頭坍塌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5. 第五部分后期處置。主要明確了善后處置、保險賠償、事故調查、總結評估等內容。
6. 第六部分應急保障。主要明確了應急隊伍保障、應急資金保障、裝備物資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安全防護保障、通信與信息保障、技術支持保障、氣象服務保障等內容。
7. 第七部分監督管理。主要明確了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演練、責任與獎懲等內容。
8. 第八部分附則。主要明確了名詞術語解釋、預案制定、預案修訂、預案解釋、預案實施時間等內容。
9. 第九部分附件。主要以表格形式明確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風險評估結果、應急聯系方式、應急物資裝備清單,以圖片形式明確市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架構、港口分布情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置情況、港口危化品事故信息上報流程、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響應流程。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鹽城市港口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所從事的危化品倉儲、裝卸等過程中發生危化品庫區和集裝箱、散雜貨堆場、碼頭以及危化品泄漏、中毒、燃燒、爆炸、火災等事故應對工作。
四、主要修訂內容
1.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增加了各相關縣(市、區)參照成立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急指揮與協調。
2.風險管控、監測與預警等方面按照最新要求,增加了各縣(市、區)及港口危化品經營企業風險管控內容,建立健全雙重預案機制,開展風險辨識,制定完善管控措施,實行清單化管理。
3.附件增加完善了內河港口危化品及濱海港區港口危化品經營企業分布圖。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論述,加強風險防范和應急準備,推進我市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及其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機構具體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級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市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與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專常兼備、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
3.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加強港口危化品事故預警和應急技術的研究,建立港口危化品事故處置數據庫和應急咨詢專家組,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強化應急裝備技術支撐,依靠科學技術,利用數字化手段,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提高應對事故災害的科學決策和技術指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建立和完善監測、預測和預警體系,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