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問答
單位注銷后名下的車輛能否過戶給他人?
來源:市公安局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5-01-23 16:04
可以。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八十九條規定,所稱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以及住所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身份證明,是該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營業執照或者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以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內設機構,本身不具備領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條件的,可以使用上級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作為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上述單位已注銷、撤銷或者破產,其機動車需要辦理變更登記、轉讓登記、解除抵押登記、注銷登記、解除質押備案和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已注銷的企業的身份證明,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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