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中央、省委高度重視金融工作,去年10月、12月,先后高規格召開了金融工作會議,今年1月中央又舉辦了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為不斷增強我市金融創新能力、競爭能力、抗風險能力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生機活力的金融人才隊伍,我們在充分調研特別是深入了解民企、國企需求的基礎上,起草了《關于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5個部分19條。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主要是明確了金融人才的標準及范圍,并對縣(市、區)、省級以上開發園區、市直有關經濟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金融人才配備等提出明確目標要求。第二部分是分類精準引進金融人才,主要對引進的金融行業領軍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專業骨干人才、高端人才等獎補標準及資金來源進行明確。第三部分是提升金融人才專業素能,主要是加強與金融優勢學科高效合作交流,分層分類舉辦全市金融干部人才專題培訓班,鼓勵金融人才參加職業資格認證考試和國外行業知名論壇,常態化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工作。第四部分是深化金融人才培養使用,主要是在加強人才培養平臺建設的基礎上,推進金融人才上下交流、雙向交流,同時加強金融人才的選拔使用。第五部分是健全金融人才激勵機制,主要是組建市金融人才評價專家委員會,注重從金融干部人才中推薦“兩代表一委員”、培養黨外干部,落實各項待遇保障、讓金融人才“應享盡享”,鼓勵金融機構、協會、高校承辦金融類學術會議、論壇、年會等,加強金融人才典型宣傳。
三、常見問題解釋
1.《辦法》明確的金融人才范圍是什么?
第2條明確,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確定為本實施辦法所稱金融人才:(1)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為金融類(金融學、保險學、投資學(投資經濟)、精算學、金融工程、金融數學、信用管理、經濟與金融(財政金融)、銀行與金融(貨幣銀行學)、會計與金融、法律與金融、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金融審計、碳金融)相關專業。(2)持有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國際注冊投資分析師(CIIA)、北美精算師(ASA)、中國精算師(FCAA)、注冊會計師(CPA)等金融相關證書。(3)目前正從事證券、投融資、風控等工作或有5年以上上述金融相關工作經歷。
2.《辦法》對各類金融人才獎補標準是什么?
第4-7條明確,對企業引進的金融行業領軍人才,經評審認定后發放獎勵補助,分兩筆發放,首筆撥付行業專項津貼25萬元,需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三年后仍在鹽城工作且三年內曾被任職單位考核評為優秀或先進的,發放貢獻激勵資金25萬元。對企業引進的金融高級管理人才,經評審認定后發放獎勵補助,分兩筆發放,首筆撥付行業專項津貼15萬元,需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三年后仍在鹽城工作且三年內曾被任職單位考核評為優秀或先進的,發放貢獻激勵資金15萬元。依托名校優生“匯鹽行動”、萬名學子“聚鹽行動”、駐鹽學子“留鹽行動”,定期組織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到金融優勢學科高校開展校園招聘,引進人才享受“黃海明珠人才計劃”相應待遇。
3.《辦法》對提升金融人才專業素能明確了那些措施?
第8-10條明確,系統開展金融人才培訓,加強與金融優勢學科高校合作交流,分層次、分類型舉辦全市金融干部人才專題培訓班;鼓勵金融人才保值增值,充分用好人才發展基金,鼓勵金融人才積極參加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國際注冊投資分析師(CIIA)、注冊會計師(CPA)等職業資格認證考試,對通過上述考試并獲取職業資格認證的金融人才給予適當補助;加大金融知識普及力度,結合每年干部主體班、黃海大講堂等培訓活動,常態化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
4.《辦法》對加強金融人才培養使用有哪些措施?
第11-14條明確,主要有共建金融人才培養平臺、推進金融人才上下交流、實施金融人才雙向交流、加強金融人才選拔使用等措施。每年組織不少于100名金融專業學生來鹽開展實習見習活動,選派10名左右金融干部人才到金融發達地區或上級相關部門機構以及國有企業跟班學習,從市內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選派20名左右金融人才,到縣(市、區)、各類園區、市直有關經濟部門和國有企業掛職,選派20名左右市縣干部到市內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掛職鍛煉。
5.《辦法》對金融人才待遇保障有哪些機制?
第15-19條明確,組建市金融人才評價專家委員會,定期開展金融人才評審認定工作,依據認定結果給予人才相應待遇;充分發揮財政投入引導作用,統籌保障金融人才隊伍建設所需資金。鼓勵各縣(市、區)根據本地產業發展需要,加大金融人才發展投入。注重從金融干部人才中推薦“兩代表一委員”、培養黨外干部,每年至少選拔10名金融人才作為黨外干部重點培養對象。落實金融人才各項待遇保障,向符合“黃海明珠人才計劃”引進條件的金融人才發放人才綠卡,有效銜接住房、醫療、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讓金融人才“應享盡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