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鹽城是農業大市,農作物秸稈年可收集量650萬噸左右,其中稻麥秸稈約530萬噸。在“雙碳”目標背景下,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是農業溫室氣體減排、發展循環農業、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2023年11月,鹽城市作為全省唯一的設區市成功入選第四批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創建名單,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是先行區創建的重要內容。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為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高質量發展,優化完善政策扶持體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格局,持續擦亮現代農業名片,全力助推全市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建設,起草了《鹽城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4個方面13條,明確了今后三年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舉措、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提出通過三年努力,實施秸稈還田的稻麥規模種植田塊至少完成一遍犁耕深翻,繼續在重點區域推進稻麥等秸稈全量離田,離田綜合利用率年均增長5個百分點,到2026年,全市稻麥等秸稈離田綜合利用率提高到42%。
第二部分,主要舉措。一是著力提升秸稈還田質量。積極推廣適合我市農業生產特點的小麥秸稈深旋深翻機械化還田與水稻機插秧配套集成技術。二是健全完善秸稈收儲網絡。合理規劃建設、改造提升鄉鎮或區域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建立村級秸稈收儲轉運點。三是培大育強收儲運銷主體。建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利用企業為龍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骨干、農戶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秸稈收儲運銷體系。到2026年底,全市培育壯大秸稈收儲運銷主體200個以上。四是拓展秸稈綜合利用渠道。擴大秸稈燃料化利用,支持建設秸稈制綠色甲醇項目。拓展秸稈飼料化、基料化利用。推廣秸稈原料化利用,培育壯大草帽、草籃、草繩(簾)等本土編織加工企業。五是發展壯大規模利用企業。培育扶持一批技術先進、市場前景好、帶動能力強的規模利用企業。到2026年底,全市培育萬噸級秸稈加工利用企業30家以上。六是加大力度招引重大項目。將秸稈產業化利用納入全市招商計劃,加大秸稈綜合利用企業、項目招引力度。
第三部分,扶持政策。一方面,加大資金投入。市財政在各縣(市、區)落實專項經費的基礎上,原則上按1:1比例進行配套補助。另一方面,落實優惠政策。優先安排秸稈產業化利用重點項目、秸稈收儲堆場、秸稈初加工等用地。符合條件的秸稈撿拾、打捆、切割、粉碎、壓塊等初加工實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建立農作物秸稈運輸“綠色通道”,在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下快檢快速放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建立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加強經費保障。二是強化工作落實。科學制定秸稈還田和離田計劃,大力推進秸稈產業化利用項目建設,著力提高秸稈綜合利用能力。三是強化宣傳引導。廣泛開展宣傳培訓,解讀發展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的相關政策措施,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圍。
最后,明確了《實施方案》的施行時間及有效期。本方案自2024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23日。
1.問:制定《鹽城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有哪些重要意義?
答:一是有利于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延續拓展。鹽城從2020年開始整市試點推進稻麥秸稈離田綜合利用,積極探索“收”“儲”“運”“用”全環節綜合利用模式,全市稻麥等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能力和水平持續提升。出臺《鹽城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動實施方案》,能夠進一步深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鞏固前期成果,不斷提高秸稈產業化利用水平。二是有利于高水平建成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2023年11月,鹽城整市成功入選第四批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創建名單,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是先行區創建的重要內容。三年提升行動期限與先行區創建時間基本契合,對于構建農業綠色發展政策體系、建成高質量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有積極作用。三是有利于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建設。鹽城是農業大市,農作物秸稈量大,通過實施三年提升行動,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格局,能夠有力助推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和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建設,持續擦亮綠色能源、現代農業、美麗生態“三張名片”,為鹽城勇當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陣地“碳路先鋒”作出積極貢獻。
2.問:《鹽城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有哪些特色亮點?
答:一是明確離還并舉工作思路。協調處理好還田和離田工作,因勢利導,在確保完成省定還田指標的前提下,大力推進秸稈離田綜合利用。還田方面,制定還田技術路線和作業標準,開展省級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試點,提升秸稈還田質量;離田方面,以千畝及以上稻麥規模種植點和國省考斷面、重點河道沿線為重點區域,繼續推進稻麥等秸稈全量離田,稻麥等秸稈離田綜合利用率年均增長5個百分點。二是細化重點環節工作措施。進一步健全完善秸稈收儲網絡,培大育強收儲運銷主體,到2026年底,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實現鄉鎮全覆蓋,秸稈收儲轉運點實現小麥或水稻種植面積達5000畝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全覆蓋,培育壯大秸稈收儲運銷主體200個以上。積極拓展秸稈綜合利用渠道,鼓勵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推進秸稈產業化、高值化利用,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建設生物質秸稈制綠色甲醇項目,推動“生態包袱”變“綠色財富”。三是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健全完善秸稈收儲、加工、利用全環節獎補政策,逐步實現由田間直接補助轉變為收儲加工利用按量補助。在市財政繼續配套支持的基礎上,鼓勵各地財政加大對加工利用主體獎補力度。同時還明確用地、用電、運輸等方面政策。
3.問:對設立村級秸稈收儲轉運點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鼓勵支持小麥或水稻種植面積達5000畝以上的行政村,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建立村級秸稈收儲轉運點,用于附近農田的秸稈集中收集堆放和臨時儲存,探索建立村級秸稈收儲轉運點建設列入村集體財產、企業租用支付費用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吸納農民參與收儲中心(站點)運營管理,引導規模種植主體、秸稈收儲主體與加工利用企業建立長期產銷合作關系。
4.問:拓展秸稈綜合利用有哪些渠道途徑?
答:一是擴大秸稈燃料化利用。大力發展秸稈固化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秸稈沼氣等生物質能利用,引導生物質發電廠加快技術升級改造,鼓勵利用秸稈等生物質能供熱供氣供暖。二是提高秸稈飼料化、基料化利用。鼓勵飼料生產加工企業、規模養殖場與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開展訂單收購以及青貯、黃貯、氨化和微貯,支持利用秸稈生產食用菌基質、栽培基質。三是推廣秸稈原料化利用。鼓勵支持秸稈精深加工新企業、新技術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秸稈板材、纖維原料、生物基新材料、秸稈制綠色甲醇等產業;培育壯大以秸稈為原料的草帽、草籃、草繩(簾)等本土編織加工企業。
5.問:市級財政在稻麥秸稈離田綜合利用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市財政在各縣(市、區)落實專項經費的基礎上,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原則上按縣級財政當年實際投入的秸稈綜合利用資金(不含中央和省級資金)的1:1比例,對各縣(市、區)進行補助。鼓勵各地重點支持轄區內直接以田間稻麥秸稈為原料的加工利用主體(不包括生物質發電),對當年經認定消耗轄區內稻麥秸稈的加工利用主體,消耗量在1萬噸以上(含1萬噸)且10萬噸以下(含10萬噸)的,最高每噸獎補5元;消耗量在10萬噸以上的(不含10萬噸),超過10萬噸的部分,最高每噸獎補10元,獎補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6.問:對農作物秸稈收儲堆放場所有哪些用地政策?
答:一是對秸稈產業化利用項目、永久性占地的秸稈收儲設施建設項目,依法優先辦理用地報批手續。二是秸稈收儲設施用地原則上按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盡量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空閑地、廢棄地等。三是對符合臨時用地條件的,優先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四是在不占用基本農田的前提下,支持村組合理設立秸稈短期堆放場地,由收儲主體給予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