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經市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2024-2026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省政府辦公廳《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堅持黨的領導、執法為民、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統籌協調為原則,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力整治執法亂象,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更好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總體目標。市政府確定2024年為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年”,2025年為行政執法質量“鞏固年”,2026年為行政執法質量“提升年”。2024年工作目標: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明顯提升,問題清單整治完成率達到95%以上,執法問題有效投訴件數下降30%,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成有效運行率達90%,基層綜合執法規范建成率達80%;2025年工作目標:綜合執法體制進一步完善優化,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成有效運行率達100%,基層綜合執法規范建成率達90%;2026年工作目標: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顯著提高,有力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落地實施。基層綜合執法規范建成率達100%,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提升至95%以上,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國示范地區提供堅實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加大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力度。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運動式執法、“逐利執法”、執法不規范、執法方式簡單僵化、執法粗暴、執法“尋租”等亂作為不作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和監督行動。在梳理形成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清單的基礎上,于2024年8月底前組織完成專項整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要組織推進本地區、本系統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壓緊壓實工作責任,認真剖析問題根源,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清單及專項整治情況及時按要求報市司法局。2024年10月底前,各地應對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監督。〔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2.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要求,完成市設行政執法事項裁量權基準制定工作,基本實現行政裁量標準制度化、行為規范化、管理科學化。制定機關要定期評估行政裁量權基準執行情況,結合本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和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更新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完善涉企行政執法“四張清單”(涉企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涉企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規范適用和日常監督管理,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熟練運用行政裁量權基準進行執法的能力。(責任單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3.優化監管執法工作機制。對涉及多個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領域,根據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編制的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清單,建立健全議事會商、聯合執法檢查、監管信息共享等協同高效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避免重復檢查、多頭執法。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執法機制,持續完善企業信用風險分級評估指標體系,推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領域監管、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等有機結合,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行政檢查比例、頻次和方式。積極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規范證據采集標準和案件處理流程,實現執法更智能、更精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負責)
4.創新涉企行政執法工作機制。推行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機制,綜合運用指導清單、合規整改、信用修復等多種方式實現事前指導體檢、事中審慎處罰、事后預防提升,指導和促進企業合規經營、健康發展。推動各行政執法機關不斷完善針對各執法領域的“通用版”指導清單、針對重點產業鏈的“專業版”指導清單、針對具體企業的“個性版”指導清單。在應急管理、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工程建設等領域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在行政執法各環節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處置,依法降低行政執法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完善涉企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各地、各部門將涉企法律服務事項、涉企投訴事項分別納入12348、12345熱線等平臺,在企業辦事辦公集中區域公示投訴舉報渠道,建立辦理整改跟蹤機制,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權益。加強涉民營企業案件監督,糾正濫用行政執法權的行為。(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二)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1.編制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底前,市級行政執法機關根據省級行政執法機關形成的行政執法事項目錄,補充梳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由市縣政府依法指定監管部門的執法事項,確保事項目錄完整、準確、規范。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組織行政執法事項清理,2025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提出擬取消、調整和暫停實施的意見,按規定程序處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2.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一市一清單”賦權機制,規范賦權程序,完善賦權事項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厘清綜合執法職責邊界,明晰執法職權,落實執法責任。不得以政府購買服務或其他任何形式,將執法事項外包或變相外包給其他組織或個人實施。加強綜合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明確行政執法事項的工作程序、履職要求、行為規范等。各地要推動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持續優化基層綜合執法“十張清單”,規范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裝備配備、責任追究、爭議協調等工作制度。(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3.完善行政執法配套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行政執法程序。研究制定統一的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文書通用格式標準和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探索編制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特殊場景清單和現場處置指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4.加強行政執法協作聯動。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完善行政執法管轄、法律適用等爭議協調機制。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依規依紀依法移送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責任單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三)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
1.合理界定行政執法監督職責。梳理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權責清單,明確履職方式和工作責任,推動執法監督各項工作落地落實。司法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行政執法監督職責,增強行政執法監督質效。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明確具體機構和人員負責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推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向鎮(街道)有效延伸,研究建立司法所協助縣級司法行政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機制,強化司法所的執法監督功能。各地、各部門要配齊配強行政執法監督力量,確保人員配備與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提高執法監督人員專業素質。每個司法所至少配備1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法律專業背景的工作人員,配備情況納入司法所標準化建設考評體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
2.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全面落實《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強化制度銜接配套,用足用好各項監督手段,推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實現對行政執法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司法行政部門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執法熱點難點堵點問題,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行政執法案卷制作及評查規范(DB32/T4181-2021)》的運用,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案卷的制作、管理和保存,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反饋通報并推動整改。〔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
3.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落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各級行政執法機關通過省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匯集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學習借鑒外地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監督渠道的協同聯動。加強與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的溝通聯絡,通過執法案件回訪、訴求專題分析、設立意見收集點、發放監督卡等方式,拓寬線索收集渠道。健全涉企行政執法監督員選聘及動態調整機制,提高行政執法監督的社會參與度。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建立行政執法監督協調咨詢委員會或組建咨詢論證專業人員庫,為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責任單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各級行政審批部門)
4.強化監督考核結果的運用。司法行政部門對本地區發生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執法事件、重復發生的類型化執法事件以及造成嚴重后果的執法事件,可以采取發出書面督查函或組成督查組等方式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及時報送同級黨委、政府。探索建立多元協同監督機制,推動行政執法監督與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復議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協同開展。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行政執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以內部考核與外部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客觀評價行政執法工作。充分發揮執法考核評價的激勵引導和剛性約束作用,將考評結果與其他考核有機結合,發現違法、不當行政執法行為或不履行法定職責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
(四)加強行政執法數字化信息化建設
1.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圍繞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三大目標,充分運用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探索建設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平臺。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移動應用程序(APP)掌上執法,推動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更智慧、更便捷。垂直管理或者雙重領導并以上級單位領導為主的行政執法機關應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以及工作實際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科技保障體系。(責任單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
2.推進行政執法數據互聯互通。各地、各部門要依托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法檢查和跨部門綜合監管;基于省“互聯網+監管”事項,依托省行政執法監督平臺開展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有自建監管業務系統的,要按照《江蘇省一體化綜合監管平臺數據標準規范》加快升級改造自建系統,并及時全量持續推送監管數據。市級行政執法機關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自建系統升級改造并將數據推送至省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負責)
(五)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1.強化政治能力建設。堅持黨對行政執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行政執法機關黨組織建設,教育引導行政執法人員堅定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把握政治大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建設一支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執法隊伍。(責任單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2.組織開展全員輪訓。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全員輪訓,每年對已領取行政執法證的人員開展不少于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其中,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由司法行政部門組織,不少于20學時;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以行業系統培訓為主,合計不少于40學時。各地各部門2024年行政執法隊伍全員輪訓計劃要于2024年3月底前報市司法局備案,輪訓工作要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上級業務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業務部門培訓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要參加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對承擔多個部門行政執法事項人員的培訓,鼓勵跨部門聯合開展。(責任單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
3.大力提升執法能力。全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著重加強行政執法崗位能力訓練,突出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案卷制作等模擬訓練以及執法信息系統、新型執法裝備應用訓練,定期組織執法全過程現場演練,開展執法技能競賽、執法崗位練兵等活動,提升現場執法能力和水平。縣級賦權部門和委托鎮(街道)執法的部門按照“誰賦權誰培訓、誰委托誰培訓”的原則,組織對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重點提升應急處突、群眾工作、風險防控和文明執法能力,通過全員輪訓、跟班培訓、蹲點指導、比武練兵等形式,培養“全科式”行政執法人員。縣級城市管理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牽頭相關部門對鎮(街道)聯合開展綜合執法業務培訓。(責任單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4.加強行政執法及輔助人員管理。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未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落實暫扣、收回、注銷、年度審驗等規定,健全行政執法人員退出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制度,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將考評結果作為行政執法人員獎懲和任職晉升、輔助人員福利待遇和用工管理的重要依據。市、縣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行政執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定期組織評選、通報表揚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
(六)強化行政執法保障
1.強化人員保障。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以專業建設為支撐、以作風建設為保障,根據行政執法機構所承擔的執法職責和工作任務,合理配備行政執法力量,逐步調整優化行政執法隊伍結構。強化市、縣兩級司法行政部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行政復議應訴隊伍建設,以應對日趨繁重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任務。整合行政執法機關法制審核力量,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及法律顧問作用,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協作機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2.強化職業保障。落實和優化行政執法人員工資待遇、保險、心理健康服務等政策措施,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職業保障水平,依法為基層一線行政執法人員辦理保險,完善相關撫恤優待政策,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履職積極性。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盡職免責機制,細化追責、免予問責情形和容錯糾錯程序,保障行政執法人員合法權益,進一步激勵行政執法人員勇于擔當、敢于負責,提升執法權威。(責任單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3.強化經費保障。按照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要求,將行政執法工作經費、行政執法裝備配備費用納入本級預算。結合各地財政實際,合理保障行政執法經費投入,為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復議應訴、普法宣傳以及行政執法案件處理、現場勘驗、調查取證、錄音錄像等活動提供必要的保障,切實滿足行政執法工作需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的重要意義,專題研究部署,層層壓實責任。市級建立由機構編制、發展改革、司法行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化廣電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行政審批、市場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工作會商機制,加強對全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會商機制。司法行政部門要建立聯絡員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聯動,確保工作銜接順暢、有序推進。市司法局要發揮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及時向市政府報送行動推進和任務落實情況。
(二)強化考核評估。各地、各部門要將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推進情況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工作不力的及時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紀依法問責。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對照任務措施分階段、分步驟逐年開展實施情況評估。
(三)抓好培訓宣傳。各地、各部門要將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與推動高質量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相結合,打造行政執法規范化、標準化樣板。將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列入各級各類行政執法培訓的重點內容,通過集中輪訓、理論研修、專題研討等形式,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大力選樹基層規范執法先進典型,營造比學趕超、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深入挖掘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的好經驗好做法,注重總結提煉,加強宣傳推廣,切實增強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