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五部門出臺《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的指導意見》,在全國推進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工作作出部署。2024年7月,省市場監管局等十八部門印發《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的實施意見》。為此,市市場監管局等十七部門共同研究起草《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的實施方案》,并配套制定《鹽城市個體工商戶分類標準》。
二、個體工商戶如何開展分型分類
根據全省統一標準,每年個體工商戶年報結束后,由省市場監管局通過“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培育管理平臺”集中進行個體工商戶分型判定,將實際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劃分為“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分型結果在省“個體工商戶名錄”中標注,并匯總至全國“個體工商戶名錄”。市級各部門對“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個體工商戶采取個性化、差異化幫扶措施,各項政策措施有時限規定的按要求執行。
在全省統一分型基礎上,將“成長型”和“發展型”個體工商戶細化為“知名類”“特色類”“優質類”“新興類”四類, “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享受“成長型”和“發展型”幫扶措施,在相關專業領域享受行業主管部門政策支持。各地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部門依托省“分型分類培育管理平臺”集中開展“名特優新”申報、推薦、認定工作。
三、“三型四類”個體工商戶具體幫扶培育舉措
(一)“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幫扶舉措
(1)“生存型”個體工商戶。突出“促增量”,開展創業幫扶,激發個體工商戶創業活力:
加強創業指導,為個體工商戶創業人員提供財稅、金融、合規經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政策法規咨詢指導服務;依托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基地、導師團隊,為退役軍人個體戶創業提供項目制、適應性、技能性專業培訓指導;持續為經營者做好“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登記準入服務;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維護個體工商戶依法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的權利;鼓勵有條件地區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低價或免費經營場所;支持符合條件個體工商戶申請“鹽個貸”、富民創業擔保貸,給予低息信貸支持;對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辦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且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政策。對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可申請享受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政策;推進道路運輸證年審“一件事一次辦”服務,打造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個體經營者“司機之家”;便利個體工商戶信用查詢和失信信息協同修復服務;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依法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等規定,運用政策輔導、指導約談等方式,督促個體工商戶自覺守法。
(2)“成長型”個體工商戶。突出“穩存量”,幫助處于穩定經營、有一定銷售額或者營業收入的個體工商戶增強抵御風險能力:
搭建現場招聘、網絡招聘、直播招聘“三位一體”優質公共求職招聘平臺,推動“一縣一零工市場”建設,提供精準匹配、即時快招的零工市場服務;支持全市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規定,提高生產經營管理水平;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實《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三年行動方案》,用好普惠金融貸款產品,增強信貸產品精準性,引導銀行、保險等機構提供豐富便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成長型”個體工商戶同時享受“生存型”幫扶措施。
(3)“發展型”個體工商戶。突出“提質量”,幫助處于持續壯大階段、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
依托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站,為經營者提供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綜合服務;推廣公益性法律咨詢、“法治體檢”等法律服務,增強合規經營水平;支持申請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推進商標品牌培育,加大字號、商標等權益保護力度;支持轉型升級為企業,建立個轉企重點培育庫,開設服務專窗,簡化審批流程,落實稅收優惠等政策,做好轉型企業跟蹤服務;對“個轉企”企業升級為“四上”企業的,直接享受“小升規”獎勵政策;對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視同為中小企業,支持其參與政府采購并享受中小企業相應政策;支持符合條件個體工商戶申請“蘇崗貸”;加大創業型個體工商戶法律服務力度。
“發展型”個體工商戶同時享受“生存型”“成長型”幫扶措施。
(二)“名特優新”培育舉措
(1)“知名類”個體工商戶:
持續提升知名度,加大宣傳推介,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臺,推進“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加大品牌培育,引導知名類個體工商戶申請商標、打造品牌,加強商標管理、品牌規劃、品牌運營的指導,支持指導參與各類品牌創建,提升商品服務品牌附加值;加大對知名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權利保護力度,開展知識產權法律及政策培訓,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落實黨建引領,推動“小個專”黨支部點對點溝通;組織退役軍人創業產品助銷活動,提升退役軍人創業產品知名度。
(2)“特色類”個體工商戶:
培育特色品牌,結合本地產業特點和資源優勢,支持在旅游接待、特色餐飲、傳統手工、土特產銷售、地理標志等個體從業集中的地塊打造區域品牌,促進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給予特色產業資源傾斜,加大技術研發、產品設計、檢驗檢測、質量追溯、營銷服務等支持力度;舉辦特色展銷活動,在高品質商圈、特色老街、步行街、大型商業綜合體、重要交通樞紐等核心位置,設立特色產品展銷區,支持個體工商戶產品進入“鹽之有味”農產品區域品牌門店;鼓勵支持個體工商戶參加音樂季、美食季、消費季等慶典以及汽車展、家具展等主題消費季活動;組織旅游消費推廣,支持符合條件個體工商戶參與鄉村旅游質量效益提升系列行動及產品線路推廣等;鼓勵退役軍人個體工商戶參加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開展金融消費季活動,鼓勵銀行機構以消費券、支付立減等方式支持零售、餐飲等行業主體發展。
(3)“優質類”個體工商戶:
加強傳統技藝挖掘整理,加大老字號、百年老店、非遺傳承、民族文化等宣傳力度,提升社會知曉度美譽度;加強對傳統手工藝、祖傳手藝等的傳承指導,積極培養新一代傳人、匠人;加強個體工商戶非遺工坊帶頭人培育,推薦工坊帶頭人參加國家、省、市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管理營銷培訓;鼓勵優質類個體工商戶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對主導制定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給予指導支持;挖掘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個體工商戶作為先進典型示范宣傳;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與政府部門、其他金融機構、中介服務等開展“N+資源”協作,提供多元化、專業化服務方案。
(4)“新型類”個體工商戶:
推動電商平臺放寬入駐條件,簡化運營規則,引導平臺提供免費數字化運營培訓,對零售、小餐飲、便民服務等經營者提供減免基礎費用、流量支持等服務;鼓勵新型類個體工商戶增加研發投入,強化核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指導其申報擁有新型類行業知識產權;聚焦全市“5+2”戰略新興產業、23條重點產業鏈,推動大型企業、鏈主企業與新興個體工商戶加強創新鏈、產業鏈、供應鏈等方面合作;支持拓展市場,引導有實力的新型類個體工商戶境外參展,提供跨境貿易指導幫助;結合“產業鏈+法律服務”等活動,強化“數字經濟”新業態公共法律服務力度。
四、“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申報標準、流程
我市制定了鹽城市個體工商戶分類參考標準,該標準試行期三年。2024年“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申報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31日,可通過網頁版或手機端申報,具體方式可登錄鹽城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或公眾號查詢。“名特優新”申報條件為:
(一)“知名類”個體工商戶:指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在縣級及以上區域有較高市場占有率或知名度。滿足下列任一條件:①擁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品牌;②為地方龍頭企業提供配套服務2年及以上;③成立2年以上且有納稅額、吸納就業參保超過(含)3人的;④在“小個專”黨建方面獲得過(縣級及以上)榮譽的。
(二)“特色類”個體工商戶:指依托區域文化和旅游資源,經營旅游接待、餐飲服務、手工藝制作、土特產品銷售等地方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經營理念或經營方式獨特,具有代表性。滿足下列任一條件:①從事縣(市、區)重點打造的特色行業,具有引領性、特殊價值、特別貢獻的;②地理標志授權使用人,且從事經營項目與授權地理標志相關;③持有或獲準使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特優新農產品認證證書等;④獲得市級以上部門、行業商會等榮譽。
(三)“優質類”個體工商戶:指長期誠信經營超過一定年限,在服務某一領域客戶群體或者產品線方面有較強專業能力。滿足下列任一條件:①擁有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老字號、非遺工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鄉村工匠等傳統文化標志;②獲得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技能榮譽的;③從事本地傳統手工藝、祖傳工藝,經營范圍融入非物質文化開發,且有一定美譽度的;④產品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質量認證的,產品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或者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四)“新興類”個體工商戶:指率先從事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營,在當地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有效帶動產業發展和周邊群眾致富。滿足下列任一條件:①主營行業包括“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或“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在當地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有效帶動產業發展和周邊群眾致富;②依托電商平臺從事文藝創作、自媒體、直播帶貨等活動,且美譽度高、粉絲量或用戶數量大,經營狀況良好等;③經營者擁有與經營范圍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擁有用于高技術研發的專業設備;④從事與江蘇1650現代化產業鏈或鹽城23條重點產業鏈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