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要求,我市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按照法定權限和規定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對列入清理范圍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經全面審查,其中予以保留文件130件,予以廢止文件97件,予以修改文件9件。
二、2014年5月1日前公布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未列入公布目錄的,原則上予以廢止。
附件:1.予以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30件)
2.予以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97件)
3.予以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及修改內容(9件)
鹽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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