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對阜寧縣及所轄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改的請示(鹽政發〔2019〕7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阜寧縣及所轄阜城街道、花園街道、金沙湖街道、吳灘街道、溝墩鎮、陳良鎮、三灶鎮、郭墅鎮、新溝鎮、陳集鎮、羊寨鎮、蘆蒲鎮、板湖鎮、東溝鎮、益林鎮、古河鎮、羅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改方案。在阜寧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規模減少91.1334公頃(省內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流轉減少建設用地規模指標91.1334公頃)的前提下,將1023.0881公頃允許建設區調入限制建設區,188.122公頃允許建設區調入有條件建設區;將571.8207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48.7255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有條件建設區;將236.8475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規劃修改后,阜寧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允許建設區規模減少402.5419公頃,限制建設區規模增加402.5419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規模保持不變。本次規劃修改安排阜寧縣規劃流量指標700公頃,增劃村鎮建設用地控制區1011.4085公頃,你市要指導阜寧縣加大建設用地復墾力度,確保流量指標按期歸還。
二、切實加大耕地保護力度。你市要指導阜寧縣依據經批準的規劃修改方案,對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進行規劃布局調整,確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生態有改善,嚴控規劃建設用地規模,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落到實處。
三、強化建設用地空間管制。你市要指導阜寧縣依據調整后的允許建設區規模邊界,加強對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審查,從嚴控制城鎮村建設用地布局和規模。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管控作用,統籌安排各類土地利用活動。城鎮村建設用地必須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內選址,不得擅自突破。
四、認真組織規劃實施。你市要指導阜寧縣依據經批準的規劃修改方案,及時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數據庫更新,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的銜接。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規范規劃實施管理,提高規劃實施效率,確保實現規劃目標。
五、積極落實發展戰略。你市要指導阜寧縣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全面融入長三角,加快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國家戰略,統籌考慮沿海產業戰略性布局,為承接沿江重化產能提升轉移留出空間。嚴格生態空間管控,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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